教师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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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6-19    编辑:江丽  核稿:  终审:陈好    来源: 点击:

指导教师负责实验的全过程(包括上好实验课,审阅实验预习报告,指导实验、现场考核和批改实验报告等),确保实验教学的质量。

一、指导教师必须按照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教案,按质按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指导教师必须掌握实验基本技能,熟悉实验内容和要求,参加实验的准备工作。

三、指导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审阅学生的实验预习报告,并讲解有关注意事项。

四、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要巡视学生的实验情况,掌握实验进度,要积极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五、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注意实验的用电安全,要提醒学生注意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六、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在实验室日志上记录实验情况和实验仪器的使用情况,监督学生关闭计算机,整理桌凳,归还实验器材和工具。

七、指导教师要按照学院有关的实验规定,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评定、登记成绩。

八、学期期末,指导教师要将学生的实验报告收齐后,交实验室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