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长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对内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外代表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工作。
2.主持学院行政办公会议;负责学院贯彻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
3.主持学院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
4.负责组织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建设改革方案的制定,按程序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5.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管理。人才引进、教师培养、学术团队建设、职称评聘、教职工考核;会同总支书记做好师德师风建设。
6.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做好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与审查,组织科研成果的申报和学院学术活动或学术交流。
7.负责学院经费预算编制、经费使用(财务管理)和相应津贴分配。
8.负责学院的成人教育办学开展与管理。
9.负责学院对外(国际化)合作办学开展与管理。
10.负责学院资产管理。
11.领导学院档案建设,依据档案建设规章制度,围绕规范化做好学院内部的各类档案建设。
12.合同总支书记做好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13.会同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4.协调学院内部各职能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分会、学位委员会分会、教学委员会分会)的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协助院长进行教学改革与研究,负责做好学院教研项目申报与审查,组织教研成果的申报和学院教学经验交流及教改活动开展。
3.协助院长进行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和建设、改革方案拟定,按程序报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4.协助院长进行制定学院各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计划),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相关职能组织审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5.负责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做好学生注册、休学、复学、退学、学分审查、毕业资格审查等管理。
6.负责学院教学任务安排与管理,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教学教师选配、教材选订、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检查开展等)工作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7.负责学院教研室、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8.负责学院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9.负责学院学生职业资格考试和学科专业竞赛的组织。
10.协助院长做好科研工作和重点学科建设。
11.会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校内外有关竞赛活动。
12.完成学校、教务部门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领导职责
1、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措施,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完成情况。主持制定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
3、负责组织教学活动,管理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加强二级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积极做好学科专业调整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科技合作;做好教研、科研立项与成果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管理工作。制定师资队伍规划和年度进人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注重建设学术梯队,做好各级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职工考勤考核、评优、奖惩工作;会同党总支加强师德和教风建设。
6、负责本单位所属的教研室、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会同党总支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本单位所属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的配备、管理工作。配合党总支共同做好有关干部工作。
8、配合党总支加强学风建设、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和经费使用。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合理分配校内津贴;依法使用本单位经费和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负责建立和实施本单位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通报制度。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