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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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基本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04    编辑:  核稿:  终审:沈辉    来源: 点击:

1、任教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确保教师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教学水平,对担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实行“准入”制。准入的要件有四个:

其一是要有教师资格证。新任教师必须参加省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其二是思想政治要求过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其三是新任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必须兼任班主任、辅导员等教学管理工作。

其四是必须通过课程组组织的试讲。

 

2、主讲教师负责制度

(1)主讲教师对课程教学全面负责。凡新开课教师,应通过试讲与评议、认定符合主讲教师条件,并经批准后方可开课。未试讲或试讲未通过审核的,一律不能作为主讲教师。

(2)主讲教师在上课之前,应备好课,准备好有关教学资料。课程负责人有责任对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

(3)主讲教师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案规定的内容和环节组织上课,不得自行其是。

(4)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应包括课程内容的进度和教学环节的安排等。

(5)主讲教师要组织好教学各环节的实施。对辅导教师有指导和培养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帮助辅导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6)教师应认真备课,不断积累教学资料,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承担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每门课程应布置作业,作业量按课程教学规范要求布置,内容和形式由各系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教师要认真记载对学生平时考核的情况,并准确记载学生的平时成绩。

(8)负责所任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课程考试应在教学大纲范围内命题。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内容和擅自放宽评分标准。要认真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和试卷分析工作。

(9)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各教学环节中教书育人,对学生循循善诱,严格要求。督促学生干部认真考勤。培养学生具有朴实、严谨的优良学风。

(10)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应做好学生的表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杜绝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

(11)主讲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表行课,不得擅自变动。如因公或病、事确需调动课程者,应提前填写好调、停课申请表,经批准后,方能调、停课。

(12)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

 

3、教学质量跟踪观察制度

贯彻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条例》,通过有效途径对本课程教学状态实行动态跟踪观察,以随时获取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并及时通过教研活动使问题得到化解,良好的教学方法和经验得到推广。

通过课前教案检查和交流制、领导听课制和学生意见反馈制等环节监控整个教学过程。其中,领导听课制度是一项硬性要求。

教学质量跟踪观察不仅对专兼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进行合理监控,而且可以准确掌握整个教学运行的状态,督促教师们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生意见反馈制主要通过学院教学检查时的学生评分等方式,完成课程组对整个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教学研讨和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应当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针对教师在教学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统一教学要求。每位教师根据承担课程的基本要求,先进行精心备课,最后各课程组或系部全体老师发挥集体智慧,共同探讨教学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相对成熟的教案。这样,真正做到了集体研讨、集体商议、集体决定,既有效地帮助了青年教师对教学内容的选择与掌握,又有效增强了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适用型。

在推动教研活动实行定期的、规范的集体备课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课程组和系部把灵活多样的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教案竞赛、专题研讨、实地调研和参观考察等教学形式也列入常规教学研讨活动中,并实现制度化,建立起了一套长效机制。

 

5、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为适应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加快我院新任教师的培养工作,尽快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相对稳定且富有创新精神的专职教师队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承担的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订《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1)培养对象:凡进入我院任教的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都必须接受为期一年的指导和培养。指导教师一般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2)培养目标:

原则上,每位青年教师必须接受一轮导师制培养后才能安排教学任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实行一轮导师制指导后,才能晋升职称或评优评奖。

经过培养,新教师能够胜任一至两门专业课程教学。教学质量综合考评达到良好以上。

经过培养,新教师能够具备良好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师德综合考评达到良好以上。

经过培养,新教师能够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能力。撰写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一篇。

(3)培养内容:

教学能力:精心指导新教师选择课程教材、撰写详细教案,帮助准备教学工作必备的参考资料;认真检查新教师的全部详细教案和教学笔记,积极提出合理可行的修改意见;指导新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教材教法知识,熟练掌握几种常见的教学方法,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职业道德:教育新教师忠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坚定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决心;帮助新教师树立热爱学院,热爱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信念;指导新教师掌握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理解校训的基本内涵。

科研能力:帮助新教师确定相对稳定的科研主攻方向;指导和带领新教师申报各级科研、教研课题;指导新教师撰写科研、教研论文和学术著作,力所能及地为新教师提供必要的资料,并积极帮助推荐发表。

(4)培养实施:

①在专业基本对口和自愿结对的基础上,由学院予以正式确认。或者由学院直接进行安排。

②学期开学前,指导教师主动将学期课程表交给新教师,新教师主动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听取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并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③指导教师每年度听取青年教师的课不少于10节,课后及时向新教师提出教学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④新教师应系统听完指导教师的一门课程,并主动帮助指导教师做一些教学辅助工作。

⑤指导教师应全面关心新教师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新教师应充分尊重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

⑥新教师撰写科研教研论文和学术著作,应及时、主动地提供给指导教师,请求帮助指正。

(5)培养考核:培养业绩按年度进行考核。

①培养开始前,指导教师制订简明的培养计划,报学院批准后正式实施。培养计划由系存档,作为培养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②培养期满后,指导教师给新教师出具业务能力证明,作为学院安排新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进修培训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主要依据。

③培养期满后,新教师出具《听课记录本》,并写出详实的培养总结和业务体会,作为计算课时补助和进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主要依据。

(6)培养待遇:

①指导教师指导新教师的课时补助,学院每学期补助15个标准学时,部分年度给予15个标准学时的课时补助。

②新教师接受指导,其课时补助按学院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即每听指导教师一节课计算0.4标时。新教师凭听课记录本由部统计,按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课时补助。

③担任指导教师,可作为学院每年的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④学院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给做出显著培养业绩的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并作为学院此类评优评先工作的依据。

 

6、教师互听课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交流和业务学习,提升课堂教学的整体水平,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制定本制度。

(1)每位任课教师、系部主任均应在每学期内完成8学时的听课任务。

(2)听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要提出评议意见,听课记录要有授课教师的签名,学期结束交系教学秘书保存。每次听课须听满1学时,遵守课堂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进出教室。在听课过程中,不随便谈话,不做任何影响课堂秩序的事。

(3)教师听课,每次都应提前进入教室。听课过程中,重点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如实记录教师授课过程并填写《听课记录》。

(4)听课人除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外,还必须了解、搜集并记录有关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条件)、教风、学风以及师生对本课程教学乃至其他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